黃榮恩因保管不善,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古勞鎮(zhèn)上升村民委員會升平四隊村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證號:鶴府集建字(古)第1002272號總字第11551號,面積28平方米,東至:子鉻,南至:子成,西至:榮嘉,北至:守敬。根據(jù)《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申請補發(fā),現(xiàn)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黃榮恩(已故)
申請人:黃學新
2025年5月7日
主辦: 鶴山市人民政府 承辦: 鶴山市政務服務和數(shù)據(jù)管理局 鶴山市網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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