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江門市農業(yè)農村局《關于印發(fā)<2024年江門市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江農農〔2024〕113號)文件要求,為高質量完成培育任務,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結合我市實際,對我市2024年度高素質農民培訓機構進行遴選,現(xiàn)將遴選條件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務要求
?。ㄒ唬Q山市2024年培育高素質農民不少于127人,培育經費標準為3000元/人,項目資金為38.12萬元;
?。ǘ﹪@糧油穩(wěn)產保供任務開設的班次和培育人數(shù)不低于40%;
?。ㄈ┮孕姓鍨閱挝?,開展農民綜合素質素養(yǎng)提升培訓,培育不少于2個行政村(該培訓可單獨開展);
?。ㄋ模┡嘤龑W時不少于6天(且不少于48學時)。45分鐘為1學時,每天不超過8學時;以生產技術培訓為主的,實操實訓學時數(shù)不應低于總學時數(shù)的2/3,可根據(jù)實際需要和農時特點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務,2024年11月底前需完成培訓任務;
(五)每一期培訓班要在中央或?。ㄊ校┘壷饕襟w刊播至少一篇綜合性報道。
?。┚唧w培訓工作按照《2024年江門市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實施方案》《2024年鶴山市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實施。
二、培訓機構遴選條件
承擔高素質農民培訓任務的機構要符合以下條件:
?。?)已列入農業(yè)農村部和省農業(yè)農村廳認定的培訓基地(綜合類)名單;
(2)有集中教學場所及配套設施設備;
(3)有實習實訓場所或合作實訓基地;
(4)有專職教學管理人員和專兼職教師隊伍;
(5)有培育目標所要求的其他軟硬件條件;
(6)培育機構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項目驗收不合格(以首次驗收結果為準)或對未按期完成驗收且應承擔主要責任的,不得在全市范圍內承擔本年度的培育項目(申報機構須出具已完成上一年度培訓任務承諾書及通過驗收的相關證明);
(7)參加遴選的培訓機構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培訓機構不得出現(xiàn)分包、轉包培育任務等違規(guī)行為,否則將取消當年培育任務并追繳項目資金,從培育機構庫中除名,5年內不再接受入庫申請;
?。?)能嚴格按照《2024年鶴山市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完成培訓任務的(須提供承諾函);
?。?)其他要求詳見《培育機構有關要求》。
三、公告時間
本遴選公告時間為:2024年8月12日至8月19日。
四、遴選程序
1、申報:參與申報的培訓機構需提交申報材料,內容包括:
?。?)申請報告:包括培訓機構簡介、培訓師資情況、培訓場所設施設備情況、近年開展農民培訓情況、保障措施、項目資金和財務管理制度等;
?。?)培訓實施方案:包括培訓時間安排、培訓課程設置、培訓資金使用計劃等;
?。?)證明材料: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或單位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列入廣東省農業(yè)農村廳公布的培訓機構目錄等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
申報材料一式3份,于2024年8月20日前(以收到時間為準)將報名資料郵寄或送達至鶴山市農業(yè)農村局農產品質量安全與科技信息化股(地址:廣東省江門市鶴山市沙坪街道人民東路10號之一鶴山市農業(yè)農村局)。聯(lián)系人:宋艷霞;聯(lián)系電話:0750-8853953。
2、遴選:按照《2024年鶴山市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組織不少于3名專家組成評審組,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根據(jù)評分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進行評分,將分數(shù)最高的培訓機構推薦為2024年鶴山市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培訓機構,并予以公示,然后報項目主管部門按照有關程序審批確定。遴選培訓機構的專家評審費用由選中的培訓機構負責。
3、公示:公示時間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確定為2024年鶴山市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培訓機構,并簽訂培訓協(xié)議。
附件:1、關于印發(fā)《2024年鶴山市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pdf
2、2024年鶴山市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培訓機構遴選評審表.docx